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陳定瑜
3.完整新聞標題:
批民眾黨瞎挺柯文哲 簡舒培4點質疑:全黨甘作法盲
4.完整新聞內文: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涉京華城容積弊案遭收押禁見,民眾黨為了護航主席,特別製作圖文
懶人包反駁圖利指控,強調內政部規範一般性容積獎勵20%上限為全國一致,而北市以「
細部計畫」給予京華城容積獎勵,沒有違法問題。對此,民進黨台北市議員簡舒列出4點
質疑,怒轟「民眾黨瞎挺柯文哲,全黨甘作法盲!」
京華城容積弊案延燒,前台北市副市長、立委黃珊珊14日在臉書提出《台北市都市計畫施
行自治條例》第25條,宣稱柯市府是以「細部計畫」規範容積率,審議容積獎勵上限20%
。民眾黨也製作圖文懶人包,引用內政部所訂《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34條之2
強調給予京華城容積獎勵沒有違法問題。
而簡舒培15日深夜在臉書PO文表示,「民眾黨在全台開講煽動仇恨之餘,做了一份懶人包
主張柯市府給京華城20%容獎不違法,結果漏洞百出,不是找錯法條就是只講一半,最關
鍵的疑問一個都沒回答到,越顯得柯文哲給京華城這20%容獎超級不合理、非常不合法。
不曉得主導這份懶人包的,是卡提諾法學院榮譽博士黃國昌,還是剛想拿法規幫柯文哲解
套就被一堆議員打臉的黃珊珊?被打臉一次不過癮,那我們再來打第二次!」
接著她提出4個質疑,「首先,拿『台灣省』的施行細則套在台北市,在民眾黨唸書犯法
是不是?民眾黨提的法規是《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上過公民課都知道『直轄市
』跟『台灣省』不一樣,想拿台灣省的施行細則套在身為直轄市的台北市,只會讓人家笑
你們沒讀書。」
「退一萬步講,民眾黨引用《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34條之2都還是只敢講一半
,因為這條明定『都市計畫範圍內屋齡30年以上、5層樓以下之公寓大廈合法建築物,經
所有權人同意辦理原有建築物之重建,且無法劃定都市更新單元辦理重建者……」,京華
城2001年落成、2019年歇業、2020年拆除建物,算來算去都不到20年。民眾黨想幫柯文哲
解套,結果不僅找錯適用法規,連拿來當救命稻草的法條都完全不適用,更凸顯柯文哲給
京華城20%容積獎勵的不合理!」
「第二,原來在黃珊珊眼裡,京華城等於台北市政府?為了幫柯文哲依法無據給京華城
20%容積獎勵解套,身為律師、前副市長的黃珊珊提出《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
第25條『都市計畫地區內,市政府認為土地有合理使用之必要時,得擬定細部計畫規定…
…容積率』主張於法有據。但是黃珊珊迴避了一件最重要的事,京華城細部計畫的申請單
位是『京華城股份有限公司』,請問黃珊珊,『京華城股份有限公司』難道等於『台北市
政府』嗎?」
「法規說得很清楚,是『市政府』認為有合理使用必要時,才能擬定細部計畫規定,京華
城又不是台北市政府,憑什麼提出逾越法令的要求後,身為台北市長的柯文哲還像小弟一
樣幫忙親核公展、加速推動細部計畫變更?」
「第三,除了京華城,全台北市還有那個案子可以靠韌性城市、智慧城市、宜居城市拿
20%容獎?為落實及有效管理台北市的都市計畫,台北市有一條法規叫《台北市土地使用
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當中第十一章『綜合設計放寬與容積獎勵規定』,就是市府在辦理
容積獎勵的法源依據,再一次打臉民眾黨宣稱的台北市並未規定通案原則。」
「柯文哲給京華城20%的3項自創容獎項目『韌性城市』、『智慧城市』、『宜居城市』,
如果不是獨厚、圖利京華城,為何不是先修法,讓全台北市都能比照適用?《台北市土地
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在柯文哲任內的2021年就修正過3次,為什麼一直沒把這3項容獎
項目納入,讓全台北市的建物都能適用?這也更凸顯柯文哲同意給予的20%容積獎勵就是
獨厚京華城!」
「第四,3次便當會都有妳,忙著用法律解套的黃珊珊,在京華城案的角色到底是什麼?
京華城的加速推動過程,都與3次便當會有關,黃珊珊也是與會的市府高層重要人士。整
個京華城細部計畫涉及的法律問題相當多,在市府的決策過程中,當公務員都示警這樣可
能違法時,是誰提供柯文哲相關的法律見解?現在黃珊珊引用《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
條例》第25條,來合法化柯文哲圖利京華城的行為,是不是當初柯文哲親核各項關鍵文件
時,就是黃珊珊告訴他這樣做是沒有問題的?」
最後簡舒培表示,「黃珊珊還嗆說『都委會都有錄影如何違法?』卻沒想過,有錄音、錄
影還仍執意違法給容獎的柯文哲有多大膽!這也是柯文哲的拿手招數,打著公開透明的名
號招搖撞騙,背地裡卻搞了一籮筐狗屁倒灶的破爛事!」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801171
6.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