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珊珊援引的報導在這邊 我幫摘要
https://www.storm.mg/article/5238721?mode=whole
1.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規定 各縣增額容積上限為20%
= 20%不是我台北市的離譜特例,是全國十六縣市的通案規定
2.《臺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
「都市計畫地區內,市政府認為土地有合理使用之必要時,得擬定細部計畫規定地區內土
地及建築物之使用,基地面積或基地內應保留空地之比率、容積率、基地內前後側院之深
度及寬度、停車場及建築物之高度,及有關交通、景觀、防火等事項,並依本法第二十三
條規定程序辦理。」
=我台北市是以細部計畫來規範,由都委會審議。
3.《都市計畫法》第24條
「土地權利關係人為促進其土地利用,得配合當地分區發展計畫,自行擬定或變更細部計畫
,並應附具事業及財務計畫,申請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依前
條規定辦理。」
=京華城也可以依法申請細部計畫變更,市府應將案件送交公開展覽與都委會審議。
然後現在三立先生的女友說
「黃33引什麼台灣省規則,我們是台灣省議員嗎?」、「你引25條是自證圖利嗎?」
欸不是 阿姨你可以先把黃33的全文看完嗎
這位阿姨還說「黃33顯然還是沒搞懂」
你都覺得人家副市長顯然沒搞懂了 那哪來圖利罪「明知違法」的問題
※ 引述《chuchichan (老邱)》之銘言: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1.媒體來源:
: Ettoday新聞雲
: 2.記者署名:
: 記者郭運興/台北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黃珊珊搬法條洗白京華城案! 游淑慧揭「2問題」:等於自證圖利
: 4.完整新聞內文:
: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深陷京華城案,民眾黨立委黃珊珊稱柯市府以「細部計畫」規劃容積率
: ,是全國一致標準,更點出《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說明。對此,國民黨
: 台北市議員游淑慧今(16日)表示,黃珊珊搬出這條更慘,等於自證圖利,本來京華城號
: 稱是「自提計畫」,但現在黃前副市長坦承,原來柯市府是發動方,主動幫京華城修都市
: 計畫?為什麼獨獨要給「京華城」容積?黃珊珊說查了很久才搞懂,但顯然還是沒搞懂。
: 游淑慧於臉書表示,要幫柯文哲爭取清白,他能理解,但黃珊珊一出手,不是幫阿北戰清
: 白,而是洗白京華城容積率,這又是什麼橋段?這兩三個月有許多非都市計畫的學者,突
: 然媒體投書為京華城容積率洗白,而民眾黨最近的懶人包論述,剛好如出一轍,先不說這
: 些論述的發動者和動機為何,但民眾黨卻連抄都抄錯。
: 游淑慧指出「2點問題」,首先,民眾黨的圖表引用《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34
: 條之2,「非都更區域的增額容積20%上限原則」,並稱這是地方政府的權責。但地方政府
: 的權責,所以市政府就能想給誰就給誰?而且原來他們是台灣省省長、省議員,而非台北
: 市長、市議員,台北市有自己的自治條例和施行細則不用硬要扯台灣省。
: 游淑慧指出,最重要的是34條之2講的是30年以上、5層樓以下的公寓。京華城是嗎?越扯
: 越錯了。更巧合的是,這次黃珊珊所持的理由和8月29日沈慶京被約談當天,威京集團發
: 出的新聞稿是立場一致,兩者再透過報紙、電視新聞放送論點出去,羈押中的諸多被告都
: 可以看到黃珊珊和威京的說法,這樣的「異口同聲」,在法界人士看來,不知有沒有隔空
: 串供的疑慮?
: 游淑慧再指,第二,黃珊珊又搬出《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說「都市計畫
: 地區內,市政府認為土地有合理使用之必要時,得擬定細部計畫規定地區內土地及建築物
: 之使用,基地面積或基地內應保留空地之比率、容積率、並依本法第23條規定程序辦理。
: 」黃珊珊搬出這條更慘,等於自證圖利。
: 游淑慧說,本來京華城號稱用的是都市計畫法24條「自提計畫」,也就是規定容獎的細部
: 計畫,是他們土地所有權人自提的,市府和都委會只是協助審查通過。但現在黃前副市長
: 坦承,是北市府認為有必要主動幫京華城案修的,這也證實了109年7月京華城的提案說明
: 中,強調容獎計畫是他們與市府共同協商出來的。
: 最後,游淑慧強調,原來柯市府是發動方,主動運用自己權限,給京華城創設容獎,主動
: 幫京華城修都市計畫?真是一句話害慘公務員。請問為什麼柯市府獨獨認為有必要給「京
: 華城」容積?別人都沒必要?黃珊珊說她查了很久才搞懂,但顯然還是沒搞懂。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reurl.cc/8X9Zrb
: 6.備註:
: 解釋得挺清楚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