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們來看北檢的這一段關鍵文字:
..1.依據消息來源轉述見聞或2.依據多年採訪經驗、3.本案關係人之公開受訪內 容及4.法院發布之新聞稿內容等素材,綜合分析判斷後撰稿
就拿USB裡面EXCEL檔 寫了小沈1500
還有陳珮琪被搜索到兩個保險箱,這兩件事來推敲
✓1.依據消息來源轉述見聞。有可能
✕2.依據多年採訪經驗。你以為是通靈經驗嗎還可以猜到1500和兩個保險箱
✕3.本案關係人之公開受訪內容。沒有
✕4.法院發布之新聞稿內容。也沒有
所以2.3.4點都是硬湊上去混淆視聽的,關鍵重點還是在第1點:依據消息來源轉述見聞
所以這個消息來源到底是什麼嘛!北檢一樣沒有講明白嘛!
如果北檢所述為真,全地檢署沒有人主動洩密
那事情才大條!
代表我國司法體系存在大漏洞讓人獲得機密!
記者都可以掌握細部調查結果,代表重大案件、詐騙集團只要有心也可以掌握調查進度
甚至是中共間諜也可以依照這個漏洞層層疏通獲得資料
看到這邊你各位還覺得司法不用改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