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北檢:本案偵辦團隊絕無洩漏偵查內容

作者: hihimen (aa)   2024-09-16 16:42:07
這個法條我今天講第二次
刑事訴法182
條文內容 證人為醫師、藥師、心理師、助產士、宗教師、律師、辯護人、公證人、會計
師或其業務上佐理人或曾任此等職務之人,就其因業務所知悉有關他人秘密之事項受訊問
者,除經本人允許者外,得拒絕證言
請問上面對像清單,包含妓者嗎??
沒有!!
沒有!!
沒有!!
那你北檢是在遵重三小??
我遵重你媽沒屁眼
※ 引述《ujmrfv (UUU)》之銘言:
: 哇 靠
: 記者基於保護消息來源之天職及 新聞倫理要求,而拒絕透露提供訊息者之真實身 分,宜予尊重。
: 檢查官查別人的時候怎麼就不用尊重
: 扯到靠北
: 記者是有黨政還是給了多少錢
: ==
: ※ 引述《lili712 (7年級韭菜)》之銘言:
: : 乳題啦
: : 剛剛北檢發了新聞稿如下:
: : https://reurl.cc/rvYWok
: : 一、 有關近日部分媒體報導柯姓被告扣案隨身碟內容 涉及之相關金流,以及檢廉至
: : 銀行查扣保險箱等 事之報導,引發社會議論,本署除已於 9 月 9 日 主動分他字案調查
: : 有無相關人員涉及不法外,承 辦檢察官分別於 9 月 11 日、12 日、16 日,以證 人身
: : 分傳喚撰稿之「O週刊」林姓、劉姓與「O 傳媒」賴姓、吳姓及「OO新聞台」馬姓等
: : 5 位 記者到庭,說明渠等撰稿之依據及消息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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