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否認洩密!傳喚5記者作證 北檢:報導與

作者: Neymar (內馬爾)   2024-09-16 18:02:55
媽媽嘴老闆早就說過了
連監察院自己去問相關的檢警調人員
只要沒有人承認
是要怎麼查出來?
https://i.imgur.com/ClSM2Lx.jpeg
現行制度就是如此,也無強制力
以下為瞎掰模擬劇情,公堂之上假設不違法吧
比方說:
記者:這次去搜索柯,有沒有搜到USB或硬碟的部份。
A:我不能透露啦
記者接著去問B。
記者:我問你們其他同仁說有沒有從
USB或硬碟搜到金流,都沒有回答我耶。
B: 我不能講啦
記者:所以真的有去找到USB和硬蝶囉
B: 不要亂猜啦,你從哪個管道得到的?
瑪:我不能透露啦。
接著問C:聽說應曉葳那邊有1500萬金流對不起來?
C: 還在查金流中,無法奉告。
然後再問D:搜索USB資料有寫到1500,方便透漏嗎? 是不是和金流中對不起來的1500萬有
關係?
D: .....(驚訝臉,心裡想說怎麼和事實差距有那麼大
記者:沒關係我大概知道了。
依照北檢聲明,做以上的假設,應曉不會被告吧?QQ
※ 引述《au4g3wk4k (我喜歡肥肥)》之銘言:
: 否認洩密!傳喚5記者作證 北檢:報導與卷證諸多不符
: TVBS 潘千詩
: 《鏡週刊》、《三立新聞》獨家報導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扣案隨身碟涉及相關金流,以及

: 菱傳媒》獨家報導檢廉至銀行查扣保險箱等情,引發社會議論。經台北地檢署分案要查

: 密,並傳喚5名記者到案說明後,北檢今(16)日表示,初步查證記者報導內容與卷證

: 符,足認偵辦團隊無洩密,並持續關注偵辦團隊有無違反偵查不公開情事,一旦發現有

: 反,定依法究責,適時調查以釐清外界疑慮。
: 北檢表示,9月9日主動分他字案要查洩密者,承辦檢察官分別於12日、13日、16日,以

: 人身分傳喚撰稿之《鏡週刊》林姓、劉姓與《菱傳媒》賴姓、吳姓及《三立新聞台》

: 姓等5位記者到庭,說明撰稿的依據及消息來源。因社會都質疑北檢有違反偵查不公開

: 事,基於《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第8條規定,經審酌公共利益之維護與合法權益之保

: ,認有必要適度說明目前查證情形。
: 北檢初步查證,記者報導是依據消息來源轉述見聞或依據多年採訪經驗、本案關係人之

: 開受訪內容及法院發布之新聞稿內容等素材,綜合分析判斷後撰稿。另記者報導之消息

: 源均非來自北檢、廉政署、調查局及法院等相關公務人員。
: 北檢表示,相關報導與柯案的卷證也有諸多不符之處,故依目前查證情形,足認本案偵

: 團隊絕無洩漏偵查內容之情事。記者基於保護消息來源之天職及新聞倫理要求,而拒絕

: 露提供訊息者之真實身分,宜予尊重。請外界勿再以臆測、捕風捉影之方式,無端指摘

: 檢或偵辦團隊有違反偵查不公開之情事。
: 北檢表示,偵查資訊流,是所有偵查程序參與者,包括:檢察官、 檢察事務官、司法

: 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告訴代理人及被告、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其他訴訟關係人

: 均可接收知悉,「偵查不公開」之落實,有賴所有程序參與者共同遵守。媒體報導內容

: 應善盡查證義務,對於來源不明或未經查證之傳聞或消息,切勿妄加揣測、跟風報導,

: 免損及新聞報導的公信力,或有誤導大眾認知、損害當事人名譽或隱私之虞。
: https://news.tvbs.com.tw/local/2620382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