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arkholy (keep silent)
2024-09-16 19:27:38不只串證,其實還可以檢舉馬記者違反社維法,叫警察去拘提到案說明,
一個記者公然說自己有經營7年的洩密管道,然後北檢否認,如果北檢說的為真,那這種製
造社會動亂動搖司法威信的行為早改用社維法法辦了啦!
※ 引述《livefishfish ((*〝︵〞*))》之銘言
: 北檢傳出疑似洩密案
: 現在北檢傳記者去北檢說明但說了什麼沒人知道
: 更何況疑似洩密給記者的人可能就在北檢
: 有沒有那種可能傳記者去北檢可能是要一起串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