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有沒有罪 不應該怪律師來判斷 而是應該要採取國民法官制度 由陪審團
來判斷有沒有罪 也就是不去看別人怎麼說 而是直接看證據 不公開讓讓陪審團
去看到底是誰要賠錢才對 然後就可以當判例來用 不用看法條怎麼寫 而是看大家
怎麼說 不用搞那麼複雜沒多少人懂的法律 頂多就弄個機器人法官幫忙判決就好
: 至於是否接受外界援助捐款,蔡母回應,2年來都靠朋友及善心人士幫忙才走到現在,面
: 對龐大醫藥費,她也感到茫然,非常感謝大家的善意,若開放捐款,她不知道怎麼回報大
: 家,將委由律師全權處理。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0916/2818124.htm
: et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