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明揚大火將滿一年 1.8億元善款全數捐贈

作者: razan (僅供參考)   2024-09-18 23:27:21
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
劉星君
3.完整新聞標題:
明揚大火將滿一年 1.8億元善款全數捐贈受災者
4.完整新聞內文:
明揚大火案將滿1年,社會大眾共捐助1.8億多元,依屏東縣救助金專戶委員會決議全數用
於扶助關懷及協助受災者生活重建,經陸續執行,餘額有824萬3168元,屏縣府表示,經
專案捐款專戶委員會決議,再分配給每名罹難者、重傷者,中傷者與輕傷者,專案捐款全
數分配完畢。
社會處表示,明揚大火社會共捐助1億8843萬2998元善款,全數用於扶助關懷及協助受災
者生活重建,經陸續執行後,餘額尚有824萬3168元,屏東縣政府9月16日針對專案捐款召
開第6次救助金專戶委員會議,決議再分配予每名罹難者32萬9800元,重傷者每人29萬
6800元,中傷者每人11萬4200元及輕傷者每人2萬1100元。
社會處統計,有關扶助金撥發,加上16日會議決議再加發金額,罹難消防人員4人每人獲
1151萬1800元,罹難民眾6人每人550萬800元,總計7905萬2000元。
傷者中屬消防人員身分,重傷者1141萬1800元,中傷者749萬8200元、輕傷者每人94萬
9100元;一般民眾為重傷者每人394萬800元,中傷者每人167萬7200元,輕傷者每人26萬
7100元,總計8740萬9000元,以及義肢500萬、義眼38萬,扶助金計1億7184萬1000元。
第一時間避免傷者生活陷困,發放712萬慰助金;罹難者及重傷者子女共15人教育資助金
,採信託計785萬870元;法律服務使用74萬7960元、法律扶助計88萬元;心理復原運用中
央經費,未使用捐款。
社會處指出,去年9月22日明揚大火釀10死、112人輕重傷。明揚事件善心捐款運用,透過
救助金專戶委員會討論,前5次會議已決議用於罹難者家屬扶助金、傷者扶助金、子女教
育資助、心理復原、法律服務及法律扶助等。
社會處表示,隨著各項類別依實際執行狀況,陸續將未使用賸餘款透過委員會提案說明並
予繳回,彙整後餘額尚有824萬3168元,本次委員會一致同意通過,依前次基準表分配比
例撥發扶助金,罹難四成、傷者六成,其中傷者分配六成再依ISS程度分配,比例重度30%
、中度30%及輕度40%,每位分配金額採無條件進位至百位數,不足金額6832元,由社會救
助金專戶(非指定用途)支應。至此所有捐款全數分配運用完畢,讓善心關懷落實罹難者
家庭與傷者。
社會處表示,本次撥發依循之前作業辦理,從簡從速,如就本次補發作業有帳戶異動或相
關諮詢,可洽詢原家戶服務社工員,或電洽社會處08-7320415分機5331。
明揚案捐款運用與會議紀錄,皆公告社會處網頁「重大事件」(網址:
https://www.pthg.gov.tw/planjdp/News8.aspx?n=A1D356680F360D75&sms=10AA0931760352A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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