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erry0505 (躺下來的話會很輕鬆)》之銘言:
: 欸欸
: 國高中公民好的幫一下
: 阿公阿嬤健在
: 舅舅=媽媽唯一的弟弟
: 跟舅媽沒有小孩
: 退休後有多間房子當房東
: 還在玩股票投資
: 一切正常的情況下
: 我有沒有機會繼承到舅舅的遺產啊
: 掛?
:
無聊分析一下
第 1138 條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第 1144 條
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左列各款定之:
二、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二順序或第三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
產二分之一。
第 1223 條
繼承人之特留分,依左列各款之規定:
四、兄弟姊妹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
條文就這三條
你媽要繼承到你的舅舅遺產 條件
1.你外公外婆一定要比你舅舅早掛掉才行
2.你舅舅掛的時候 你媽還活著
3.如果舅舅沒有遺囑的話 你媽有應繼分 1/2
4.最差 你媽還有特留分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