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痛批「北檢自導大爛劇」 檢察官論壇酸

作者: TBOC (花嚴)   2024-09-20 07:50:41
痛批「北檢自導大爛劇」 檢察官論壇酸度破表:請法務部教大家如何被媒體經營
風傳媒 陳明遠 2024-09-19 23:30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案涉圖利被羈押禁見,特定媒體近來頻頻報導偵辦細節,引發
部分人士質疑檢察官洩漏案情、違反偵查不公開,北檢主動分案調查後,16日發新聞稿指
稱媒體報導消息來源並非來自北檢、廉政署及法院等相關單位公務人員。不過,相關說法
並未被買單,檢察官論壇一連數日出現多篇文章砲轟,更點名「檢察界三巨頭」將成為「
檢方歷史的罪人」。
北檢指揮廉政署偵辦京華城案,柯文哲5日被台北地方法院二度召開羈押庭裁定羈押禁見
後,特定媒體頻頻報導偵辦內容。面對外界質疑涉嫌洩密、違反偵查不公開,北檢9日主
動分案偵辦,並以證人身分傳喚《鏡週刊》、《菱傳媒》及《三立新聞》相關記者到庭。
而後,北檢16日下午發新聞稿指出,經初步查證,報導的消息來源均非來自北檢、廉政署
、調查局及法院等相關公務人員。
不過,檢察官論壇近日一連出現至少5篇文章,劍指北檢疑涉洩密案。先是13日上午出現
一篇作者為「一審檢」的文章,主題點名要給「檢察界三巨頭」北檢檢察長王俊力、高等
檢察署檢察長張斗輝及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邢泰釗,並在意見內容直言,「你們對於現今
檢媒一體的亂象,毫無積極作為,使檢察官失去人民的信任,直將檢察官的名器踩在地下
,終將成為檢方歷史的罪人。」
北檢16日下午發布新聞稿後,作者為「卑微的小檢」的意見內容寫到,「要刮別人的鬍子
前,先把自己的鬍子刮乾淨」,這種多年前廣告使用的老梗大家應該都懂,所以才讓外界
困惑,為何可以一直被人用相同的事情罵這麼久還不改,「不知道歷經這次事件,在檢察
圈內圈外眾人關注下,吾人是否有幸可以看到一個重要里程碑:北檢禁止記者進出檢察官
辦公室。」
據「卑微的小檢」的意見內容感嘆,「在其他地檢稀鬆平常,但在北檢居然會是歷史性的
一刻,實在覺得悲哀與諷刺」,「所以北檢什麼時候要把採訪禁制區劃出來?不劃設禁制
區就是永遠讓人有質疑你的理由。總不能一隻手指指著詐團律師洩密,又不想讓另外四隻
手指指著自己吧?」、「有接觸到案件內容的,也有大部裡的人,畢竟檢察一體,重大案
件都要會報上去吧」。
到了18日下午,作者「乾脆開課如何被經營...」發布的意見內容嘲諷,「看了報載那篇
『北檢自導大爛劇』,如果偵查不公開已無法實現,乾脆廢除這個辦法算了,也請法務部
或學院等開課『要如何學會被媒體經營』等課程,可以請被經營多年的學長(們)(或許
不只一人)擔任講座,並聘請某姓的媒體記者擔任與談人,暢談伊如何經營多年檢調之秘
訣,想必會有不少人報名學習。」(諷刺三立記者自稱經營檢調線7年,因此拿到獨家)
而在19日下午,作者「洩密與揭弊不同」發表意見內容則直言,「那些洩密的記者,沒有
資格說要保護消息來源,他們不是在揭發弊案、監督政府,他們本身就是弊案。他們是洩
密第二手,他們的消息來源則是洩密上手,透過聯手洩密,他們破壞檢察官的偵查不公開
原則,使檢察官公信力倍受質疑。他們不是透通揭發弊案來監督政府,他們是造成弊案來
破壊偵查機關形象、影響偵查機關運作。他們本身就是弊案,需要被揭穿。然而,這些洩
密記者,把自己美化為善盡天職的揭弊者,藉此拒絕透露洩密上手,檢察官竟然說:宜予
尊重。」
此外,在7日下午,以「檢」為作者署名的文章,直接點名《鏡週刊》林姓記者,質疑違
反偵查不公開,「請查辦!」
https://www.storm.mg/article/5241020
備註:
天下第一舔,名不虛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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