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女堅匯275萬到警示帳戶「我自己承擔」

作者: ccc101419 (還是養狗吧)   2024-09-20 11:17:26
作為銀行從業人員(法務),來八卦一下
依照「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的規定
https://tinyurl.com/sf6e4dma
詐欺的被害人,需要立刻報案提供自己被騙匯入款項的帳戶
警察機關就會通報那個帳戶為警示帳戶
同一個開戶人的其他帳戶會變成衍生管制帳戶
限制全部或者一部分的交易功能,通報後再匯入的款項會被退匯
https://i.imgur.com/DGxwHEz.jpeg
款項再轉到別的戶頭也會一起追過去警示然後凍結
所以這位林女就算堅持匯過去,其實也會被退匯
堅持匯款只是說明了她有多天才而已
八卦是
雖然銀行行員苦苦勸阻甚至報警叫家人阻止
等他們鐵頭匯款過去確定被騙有如大夢初醒時
他們一樣會轉頭怪罪銀行為什麼沒有阻止,應該要負責賠償她的損失
https://tinyurl.com/mvxsz4rm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訴字第83號民事判決
「…原告於112年2月2日至被告國泰世華銀行竹城分行辦理匯款,被告國泰世華銀行發現資
金來源為保單貸款,向原告詢問後,原告表示是匯到自己帳戶、只是想分散存款,該分行主
管上前關懷時,原告表示自己不會被騙,該分行主管並向東門派出所表示有疑義,警員亦前
來關切原告,被告國泰世華銀行因有疑慮,將設定原告為「需加強關懷客戶(客戶疑似詐騙
或曾遭詐騙)」,並備註「客戶保單貸款後要匯款到本人郵局及元大帳戶各50萬,問其匯款
原因,只回答分配,無其他回覆,覺得有疑慮未給匯款…原告復於112年2月8日前來被告國
泰世華銀行領款,因被告國泰世華銀行已為上開註記,經辦人員前來關懷原告領款原因,當
日備註紀錄為「原告稱自己提領,但ATM顯示在台北提領,因存摺未補登故實際尚不知帳戶
被領走50萬元,卻匯60萬元致玉山台東買房(手寫單據請我們打單),有異未匯…」
銀行都勸阻報警兩次了,她還是另闢途徑想辦法辦新提款卡再交給詐騙集團,等被騙了再轉
過頭來告銀行,你說厲害不厲害?
另外我自己還有處理一個案子
某個傢伙收了一張人頭掛名公司老闆開的芭樂票
後來跳票,他居然怪銀行在讓人頭開立支存戶時沒有確認他是不是實際老闆,告銀行要求提
供「真正公司老闆的身份」
我也是無言,你持票人搞不清楚開票人是誰,跑來怪銀行臉皮也是夠厚的
反正每天就是:
關懷提問提款用途>「我的錢憑什麼要管那麼多,我要客訴!」
讓他領>「我被騙了,為什麼銀行沒有阻我!?」
車手領走了詐騙款項>「你們銀行怎麼沒有阻止他領錢?」
(草泥馬的,你沒通報,銀行難道會通靈?他要領自己帳戶裡面的錢銀行是阻止個鳥毛哦?

銀行每天對付這些高能兒就飽了
媽的補個幹!
※ 引述《pm2001 (做個盾牌眼球兵吧)》之銘言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1.媒體來源:聯合
: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 ※ Yahoo、MSN、LINE等非直接官方新聞連結不被允許
: 2.記者署名:游振昇
: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否則會被水桶14天
: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 3.完整新聞標題:女堅匯275萬到警示帳戶「我自己承擔」 警與行員勸...夫也急阻
: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