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死刑只是復仇洩憤」!堅持廢死 大法官

作者: hwsbetty (皓小玥)   2024-09-21 15:12:31
笑死,現在也不能復仇洩憤嗎?
如果法律不能協助受害者家屬,難道要受害者家屬直接自己去復仇就好?反正不會執行死刑
啊,如此一直彼此冤冤相報算了!
受害者家屬的痛是一輩子的,他們不能洩憤,難道還要感謝讚嘆加害者嗎?
死刑是道德的最後一道防線,它的確不能完全阻止悲劇發生,但是可以減少受害者的增加!
如果無法執行死刑,那就請比照辦理,他們怎麼對到受害者的,就一樣每天餵食同樣的方式
一次,能不能活是他的命數。
※ 引述《tiger911 (胖虎)》之銘言
: 1.媒體來源:TVBS
: 2.記者署名:陳希潔
: 3.完整新聞標題:「死刑只是復仇洩憤」!堅持廢死 大法官詹森林:無法填補損害
: 4.完整新聞內文:
: 憲法法庭認為死刑有條件合憲,共有5名大法官提出不同意見書;大法官詹森林說,唯有
: 死刑是所有事後救濟手段都無法真正填補損害的刑罰手段,這是無法合憲的重要理由。
: 憲法法庭今天做出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刑法以死刑為最重本刑部分,僅適用犯罪情節
: 屬最嚴重,且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正當法律程序要求的情形合憲。
: 詹森林在不同意見書中指出,死刑無助於實現「應報正義」,也無助於嚇阻犯罪;選擇死
: 刑作為刑罰,僅僅是恐懼、復仇與洩憤,而非實現正義。
: 詹森林說,在所有刑罰當中,唯有死刑是所有事後救濟手段都無法真正填補損害的刑罰手
: 段,這是死刑無法符合憲法規範的重要理由。
: 詹森林也說,人民法感情、歷史及社會脈絡竟成為支持死刑繼續存在的唯一理由,可看出
: 死刑在實現其所宣稱規範的貧乏空洞、蒼白無力;面對「死刑合憲性」,憲法法庭的唯一
: 選擇,為堅定對外表明拒絕死刑的立場。
: 詹森林指出,社會整體會開始思考,在不以剝奪生命作為刑罰手段的前提下,該如何處罰
: 重大犯罪,如何給予被害人家屬慰藉,又該如何修補社會秩序。另外,呂太郎、楊惠欽、
: 蔡宗珍、朱富美也提出不同意見書。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news.tvbs.com.tw/politics/2625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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