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 要獨裁根本不需要修憲啊
靠大法官就可以了啦!
就和死刑釋憲的玩法一樣,劇本如下:
1. 立法院只要做對總統和民進黨不利的事,比如訂了總統不喜歡的法律、砍預算、阻擋
人事案、倒閣....
就通通由大法官宣告違憲,因為侵害行政權
然後大法官在判決文裡,順便偷渡「自訂法律」說:
立法院要訂法律、砍預算、阻擋人事案、倒閣......必須符合十幾條要件
這些要件給你訂超高,絕不可能符合的那種
然後立法院就名存實亡了,只要總統和黨不喜歡,立法院啥都不能做,做了就違憲取消
表面上,立法院還存在,但基本沒功能
就和死刑一樣
大法官判決:死刑合憲,但自己訂好幾條超高的限制條件,讓死刑名存實亡
有死刑,但條件高到根本不可能有死刑判決
2. 大法官還有「政黨解散」的權限
只要內政部認為某政黨危害台灣的自由民主的憲政秩序
就可以提請大法官判決,解散這個政黨
接著,立院其他政黨:
國民黨,是中共同路人......大法官宣告解散國民黨
民眾黨,一樣同路人,解散
Xx黨....比照辦理
最後台灣只剩一個合法政黨 民進黨,其他都被解散了
3. 然後在立院選舉時,只有民進黨的人可以用黨的名義參選,拿到絕對多數席次
其他人只能用無黨籍參選,如果選上,就拿中共同路人、賄選、圖利、貪污....殺螞蟻之
類的罪名抓起來,位子重新補選
立法院最後只剩民進黨,其他少數席次是無黨籍
4. 然後立法院通過「無限延長總統任期」「往後選舉只有合法政黨可以推派候選人,無
政黨推薦不得參選」的法案
你說這些法案違憲?
釋憲結果:新法律合憲.....結案
判決文順便附帶條件:以後要提釋憲,必須要有合法政黨推薦,無合法政黨推薦,不得提
釋憲案
然後萬年總統出現了,立法院100%都是民進黨的人、也只剩一個黨的人可以參加選舉.....
根本不用修憲
靠大法官就可以獨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