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精障、心智缺陷不得判死 藍委憂恐成脫罪

作者: todao (心裡有數)   2024-09-23 13:01:32
文長
分「精障鑑定」及「廢死前提」兩部分說明
一.精障鑑定
應該要立法
規定幫精障鑑定的人
必須由全國精神科醫師及臨床心理師等專業人士強制抽籤
並且規定此等專業人士有義務參與鑑定
除非有刑事訴訟法第179條至第182條規定的可拒絕鑑定原因
否則沒有正當理由卻拒絕鑑定
應該從現行的罰錢改成判刑
而且不能重複由同一專業人士進行鑑定
然後在鑑定報告出來前
也不能公布鑑定人姓名及單位
這樣才可以避免鑑定人被重金收買或威脅
讓這個制度不會被惡徒架空
一個犯罪者會不會被判死刑
既然有精障免死這個金牌制度
那作為免死金牌的鑑定人
建立讓其能公正執行職務的防弊措施
太重要了
二、廢死前提
現代死刑的目的
是把這個無矯正教化可能的犯罪人
永久與社會隔離
完全無關復仇
所以
即使因為精障而無法苛責去判他死
但既然都已幹出這樣罪大惡極的事
一樣必須永久隔離
因此
應該將這個免判死的人
永久監禁才合理
也只有這樣
才能防止某些非精障犯罪人
透過這個制度騙到免死資格
回到社會上繼續害人
所以廢死團體若真有心
請大力推動「無假釋的終身監禁制度」
只有建立這個制度
才能讓死刑真正消失
其實
只有死者本人或家屬才有資格以原諒為由
決定犯罪人免死
其他人講再多廢死理由
都是慷死者之慨而已
就問一句
為啥只關注死刑犯人權?
那死者生前還是活人時
還沒被死刑犯害死時
他的人權又在哪?
廢死支持者如果是玩真的
不是沽名釣譽
不是說風涼話
請現在就寫公開聲明書
聲明如果(假設)自己與家人突然被人弄死
願意在考量兇手人權的前提下
無條件原諒兇手
並請求不要判死
坐等看有哪個廢死支持者願意寫這樣的聲明書以明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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