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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2024-09-23 15:24 聯合報/ 記者胡瑞玲/台北即時報導
2.記者署名:
記者胡瑞玲/台北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男子為搭對面月台區間車直接跨過軌道 台鐵:已通報路警
4.完整新聞內文:
男子為搭對面月台區間車直接跨過軌道 台鐵:已通報路警
2024-09-23 15:24 聯合報/ 記者胡瑞玲/台北即時報導
台鐵台中站昨早有乘客疑似走錯月台,為搭乘對面月台的區間車,竟不顧危險,直接跨過
軌道爬上對面月台,且約1分鐘後就有一輛普悠瑪進站,讓現場其他乘客不禁捏了一把冷
汗。台鐵表示,當時值班人員因執行南下列車監視,視線被行車室阻擋,已調閱留存相關
畫面,通報路警單位咎責,依鐵路法規定,情節重大者,將處5萬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
有民眾指出,昨天上午近10時,台中火車站有1名男子,為了方便直接跳下月台,跨過軌
道跳上對面月台,之後搭上對面的區間車,過程中很多旅客看到,但沒見台鐵人員吹哨阻
止,且該男子跨過軌道、跳上月台後約1分鐘,就有普悠瑪進站。
對此,台鐵回應,經查當時南下111列車自1月台B側開出後,一名男性自2月台A側跳下軌
道,跨軌後自行爬上1月台B側,跨軌過程約18秒;3分鐘後北上162次進入2月台A側辦客。
台鐵指出,該男子跨軌時,第1月台值班運轉員正於A側執行南下3187次列車監視並準備開
車,視線被行車室阻擋,無法察覺此件違規事件,所幸當日有熱心目擊旅客告知站方人員
,站方已調閱留存相關畫面,並通報路警單位協助追查咎責。
台鐵表示,依據鐵路法第57條第二項規定,行人、車輛不得侵入鐵路路線、橋梁、隧道內
及站區內非供公眾通行之處所通行。前項情形,如影響鐵路行車安全,情節重大者,處新
台幣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台鐵表示,站區內月台側均有明顯相關警語標示,告知民眾相關法源與罰則,鄭重呼籲民
眾進站乘車應留意安全,勿恣意危險行為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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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朱自清的爸爸爬過月台買橘子
這課文根本鼓勵犯罪
怎麼還不刪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