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在台灣撞死人 是小錯而已吧?

作者: q123212 (q123212)   2024-09-23 22:50:26
※ 引述《seabox (呂雅筑)》之銘言:
: 過失致死最多五年
: 多數根本不可能五年
: 之前台中一個司機 撞死一母親一個一歲小孩
: 一審1年4月徒刑
: 二審和解緩刑5年
: 看到沒
: 法律不到兩年 甚至緩刑
: 在法律上就只是小錯而已
: 縱使道德上有瑕疵
: 但台灣是法治社會
: 不到兩年 法律觀點就只是小錯而已
: 有必要一直罵司機嗎?
事實上在某些奇妙的團體眼裡
司機只有在撞死人的那一瞬間是有罪的
接下來司機要面對失業、沒薪水、司法、良心不安、賠償、輿論以及刑責等等
等於是變相的被害者了
反而是那個屍體,啥事沒有
不看路不讓路,自顧自的死去
造成我們優良司機一屁股雞毛
還有天理嗎?
根本是加害者!
所以判決就平衡一下
你死也死了,那司機也緩刑一下也算是有懲處到了,意思意思得了
你別笑!
有些人真的是這樣想的!
以前誰受傷比較重就比較弱勢的那種情理法已經過去了
現在這種是情理法的進化版了
接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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