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轟「車輛停讓行人」不見成效! 李彥秀

作者: mystage (亭)   2024-09-25 04:01:13
所以我說
反過來做就可以避免窘境啦!
應規定嚴懲被撞的人,
沒有停讓車輛,
讓車輛有所損傷。
被撞的人應該賠償車輛的鈑金、
擋風玻璃等碰撞損害,
或是你有毛髮或血跡留在上面,
應負責清潔乾淨。
這樣道路主是主,從是從,
優先權分清楚,
就可以避免這種自以為
路權比較優先的車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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