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rnold3 (憂鬱型男阿雲)》之銘言:
: 雖然我沒有買gogoro 但是我很看好電動車在台灣 因為不用排廢氣省油
: 還可以更好利用風電來充電 可以降低成本 算得上是一石二鳥之計
: 但是現在gogoro常常上新聞說虧錢 電池沒電之類 新車沒人想買
: 所以說有沒有商業高手能救得回來的?如果讓我當老闆的話 就直接
: 一台車給四顆電池 這樣應該就不怕沒電了?
分拆公司啦,
然後把專利授權出去,讓電池可以共用或通用。
硬體廠就專門賣車。
電廠就賣門跟消費者服務,賣能源。
就跟你買蘋果的手機,但你還不是要再跟電信業者簽電信約才有用通訊設備。
這家公司最大的問題就是原本以為一條龍可以省成本,
擴大獲利來源。
結果跟他買車,綁死他們家的電池,月費也沒比較省,
維修、售後又貴。
形同一隻羊被宰好幾次。
早知道就應該各弄各的,賣車就專心賣車,
不要搞能源。不要掛羊頭賣狗肉。
明明是創新能源產業,但消費者都只認定他是車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