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ETtoday
2.記者署名:許權毅
3.完整新聞標題:女大生考照前練車出事了!載爸媽上路撞電桿 母頂替被警抓包
4.完整新聞內文:
台中市一名21歲廖姓女大生近日準備考照,卻在考試當天上午,先偷偷載著爸媽出門練車
,結果在一處路口自撞,害得車頭撞到開花。廖女跟爸爸因傷送醫,留下媽媽陳女在現場
,陳女還向警方謊稱是自己所駕,但神情緊張,被警方發現,勸說若調閱監視器發現不是
,會有刑法頂替、偽造文書等罪,才乖乖說實話。
第五警分局說,該案發生在8月底,警方獲報北屯區旱溪西路三段有一起自撞車禍,該車
自撞路邊燈桿,導致車頭出現大範圍毀損。員警到場時,一名49陳女說,是自己駕車不慎
碰撞,女兒廖女跟丈夫廖男因為受傷,已經前往醫院。
正當員警準備製作事故資料時,發現陳女不斷催促,且眼神閃躲。員警便向陳女說,會調
閱監視器、訪查附近民眾,若有謊報或是不實陳述,會依法究辦,可能觸及刑法冒名頂替
、偽造文書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等罪。
陳女一聽,立刻改口說實話,稱女兒廖女當天下午就要考駕照,才會由丈夫與自己陪同練
車,沒想到半路上發生意外,經警方比對監視器畫面,也確定就是廖女從駕駛座下車。
警方提醒,警方處理車禍案件,偶爾會遇到冒名頂替事故當事人的情形,不論是為了詐領
保險金,還是掩護家人朋友,此行為恐涉及刑法冒名頂替、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另外
,如民眾無照想要練習開車,應至合法的練習場或依規定申請學習駕照,切勿逕自駕駛上
路,以免違反交通法規或不慎造成事故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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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以後還是別讓他出來開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