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助理費。檢調現在只要缺業績 就找
民代查就好了..
現在沒有就開始查以前。現任沒有就查以前當過
議員的
真的是很浪費社會資源…
不是要替這些民代講話… 但說真的。
全台灣 能乾淨的民代可能不超過100個
光是 紅白帖 大樓 里長 辦活動贊助禮品
每個月的研究費根本不可能夠支付。
除了少數全國性 常常上節目 知名度夠高
的議員 (他們有通告費 有民眾小額募捐
而且靠知名度拿票不用靠跑攤博感情)
例如 黃捷 村長 之前的謝龍介 葉元之等等..
其他的 不是幕後有金主 就是靠喬事情領錢
相較之下 助理費真的相對輕微…
但檢調永遠都在抓助理費。
第一. 當然是要修法改制
看是不是 把所有的錢都拿來給民代自由運用
有本事不請助理還可以當選也是一種本事
第二. 給一段時間自首期 期間自首繳回者
不予追究。
第三.嚴厲禁止 民代 贊助 及包紅白帖 要票就
靠服務靠問政
第四.修改罷免門檻。
第五 禁止民代與各局處首長科長等私下見面
然後.. 不需要推文說什麼 阿童的時候怎麼樣
高虹安的時候怎麼不發。林孟穎的時候怎麼不發
就是單純每個月都看到一樣的事情看得很煩。
也覺得檢調可以做更多有意義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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