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會
大車撞到人的私下秘密傳授口訣
就是快點再移動看能不能把人輾死
老塞A都會說你寧可撞死他
也不要把他弄的半死不活的
你賠到死也賠不完
這種小秘密開大車都知道也了然於心
但實務判例從來沒有因為這樣判過死刑
就拿最近一次的來說好了
去年雲林一台沙石車撞到一對母女
沙石車司機已經停下了 但過了三秒他還是選擇重踩油門輾過去
他判死刑了嗎?
※ 引述《thelittleone (風真いろは大好き♡♥)》之銘言:
: 女口是頁
: 台中功課又撞死人
: 然後被爆料司機第一時間下車查看後
: 又跑回去移車
: 結果把原本只是手斷的女大生
: 又被輾斷頸部導致失去生命跡象
: 這樣應該算是殺人現行犯吧?
: 可以直接判死刑吧?
: 有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