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wo0204 (大大大優惠)》之銘言:
: 如題
: 台灣大車長久以來的傳說
: 撞到人如果沒死就倒車再一次
: 撞死比撞殘成本低
: 為啥會這樣啊?
: 是撞死代價太低
: 還是撞殘代價太高?
:
:
"意外"撞死人
就200-300
保險還要分攤
撞殘一個人20歲
賠一輩子生活費
最低工資2萬x12月x60年
就算打折也是隨便上千萬
保險有上限的
醫療在裡面都當零用錢了
故意殺人,不考慮坐牢造成的沉沒成本
我隨便查的例子
未成年殺人
家長賠對方父母各300萬(29x,27x,再加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