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租屋電費發票中獎 財政部揭「獎金算誰的

作者: Omight (我來了)   2024-09-29 12:30:01
1.媒體來源:
民視
2.記者署名:
生活中心/胡謹家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租屋電費發票中獎 財政部揭「獎金算誰的?」
4.完整新聞內文:
因應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4條第14款修正,刪除公用事業經營本業部分銷售額免開統一發票的規定,自105年1月1日起,公用事業須開立統一發票。「公用事業」包括電力、電信、煤氣(天然氣)、自來水等。近日有網友在PTT上提出疑問:「電費單發票中獎是我的還是房東的?」此話題引發網友熱議,留言區分為兩派,一派認為屬房東,一派認為屬房客,但財政部早已給出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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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網友在PTT上發文提問:「電費單發票中獎算我的還是房東的?」,並於內文補充:「承租的是我用電的是我出錢的是我,但是房子是房東的,房東有用台電app應該會知道發票中獎,沒辦法瞞天過海。那這張發票中的金額是算我的還是房東的?」而鄉民們回覆的答案卻並不一致:「繳錢的」、「你繳錢你的呀」、「繳錢的那個人的」、「登記人是誰就誰的」、「恐怕是算房東ㄉ」、「電費單名字是他,應該就算他的」、「是所有人的 屋主的」、「電費單上寫的是房東名字 當然是房東」。
早在105年1月1日公用事業需開立統一發票起,財政部便一同開設公共事業電子發票,並於財政部官網的「公用事業開立電子發票專區」公布領獎步驟,其中第一項說明:「公用事業每期帳單或已繳費憑證都會登載一組載具號碼,每月開獎後,民眾依據載具號碼,列印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兌領獎金。」結論是持有繳費通知單或繳費憑證者才具有領獎資格。
公用事業領獎步驟:
1、每期公用事業帳單或繳費憑證上有載具號碼,繳費後要保存好帳單,否則無法領獎。
2、公用事業開立無實體電子發票,無紙本發票,可透過小平台、客服專線或語音查詢發票字軌號碼。
3、本期電子發票字軌號碼將顯示在次期帳單上,民眾可自行對獎。
4、每月25日開獎後,財政部會產製中獎清冊,公用事業會主動通知中獎用戶。
5、中獎人可持帳單至四大超商,輸入載具號碼列印中獎發票兌領獎金。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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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自己的新聞自己發==
草你媽 沒想到發個廢文也能上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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