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按照規定做決策很難嗎?

作者: sding ( )   2024-10-02 16:23:11
依據「 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 」第 4 條規定,
只要風、雨量兩者其中一者有達到基準權責機關就可以依規定宣布停班停課
颱風假風量基準:
主要依據氣象預報,當颱風「暴風半徑於 4 小時內可能經過之地區,其平均風力可達 7
級以上或陣風可達 10 級以上」時即達颱風假標準。
颱風假雨量基準:
主要依據氣象預報或實際觀測結果,當「降雨量達附表之各通報權責機關停止上班上課雨
量參考基準,且已致災或有致災之虞」時即達颱風假標準。
「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 4 條也同時指出,若風、雨量都未達到一定基
準,但是受地形、雨量影響,導致交通、水電供應中斷,影響通行、上班上課安全,也是
有停班停課的可能性!
請問按照以上的規定決定要不要放颱風假很難嗎?
10/1台南、高雄等縣市,因為沒有達到標準而宣布放假,被質疑亂放,
那10/2沒有達到標準的其他縣市也要跟10/1的縣市首長做一樣錯誤的決定嗎?
理由說是要料敵從寬,乾!那就修改辦法啊!辦法在那裡,沒有達到規定,就用其他方式
自圓其說,然後情緒勒索說要是出事了你負責啊!你會你來當啊!
那每一年因為交通死亡3000多人,為了不讓這些人無辜死亡,
乾脆禁止大家一年都不出門,就不會死這3000多人了。
沒達到規定就宣布放假,縣市首長這麼好當,就討好民眾就好,不順從民意,被灌爆粉專
就縮了,民粹治理,一個滯留颱風,就把這些首長都打回原形。
而且沒有人會推翻自己所做的決策,10/1部分縣市未達標準而放假,
10/2也是部分縣市未達標準但是全台放假,
明天10/3風雨的客觀條件如果沒有今天好,就算沒有達到標準,誰敢決定要正常上班上課。
縣市首長視「 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 」第 4 條於無物,真是悲哀!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