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irror487 (渣)》之銘言:
: 如題辣
: 本魯的高雄朋友他老闆說「今天不來,之後就不用來了!」,這是是什麼意思啊?高雄
: 今天不是放假嗎?卦?
這種情況只有兩種可能:
一、對《勞動基準法》、《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等假裝一無所知、址設高
雄市內的公司
二、在非停班停課地(如:新北市除瑞芳區以外的地方)設置辦事處的公司
不管實際情況是何者,理論上都要按照法律規定,逐步行申訴、行政訴訟等程序,而如果
是第一類情況,雇主很有可能必須賠償損失;至於第二類情況則看情況而定。
這種「不用來」的言辭,原則上即是不禮貌、試圖使人失業的徵兆,因此假若掌握充分證
據(如書面文件),即是勞動關係司的管理範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