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死刑釋憲後首例逃死!惡狼持鐵鎚虐殺性侵

作者: unknown (ya)   2024-10-05 04:23:21
我覺得
法律人總是覺得監獄的作用是再教育犯人
也不曉得有沒有把再犯率和嚇阻力考慮進去以評估成效,畢竟關個幾年就出來,加害人隨便
就繼續再犯沒在怕犯罪的
我覺得這樣
乾脆設立一個「潛在犯罪者」制度
將有可能犯罪的人通通裝電子腳鐐監視行動範圍
,採終身制,行業、學校、行動範圍皆有限制,每周需從事義務社區勞動服務,除非脫離國
籍並離開國家才可脫下腳鐐
其潛在犯罪者的適用對象包括:
1. 犯罪人及其配偶、子女
2. 刺青的
3. 經AI評估並佐以專家意見,推測有犯罪傾向的
法律人不想懲治犯人的話,至少可以從避免犯罪開始做起吧
對啊
媽的
什麼都不做只想輕放犯人
難怪台灣變成犯罪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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