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林孟潔
3.完整新聞標題:留美女碩士偕男友殺父 判無期徒刑
4.完整新聞內文:
江姓女碩士在美國留學時,不滿擔任國小保全的父親不再資助生活費,竟與張姓男友回台
後,持鐵鎚打死父親再棄屍荒野,一、二審認為江女、張男有教化可能,判處兩人無期徒
刑,最高法院昨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最高法院認為,二審依據刑法科刑時審酌一切情狀與鑑定結果,認定江女、張犯行已達極
為嚴重程度,但未達永久與世隔絕的必要,故不科予死刑,兩人各量處無期徒刑妥適,未
逾越法定刑度,沒有違背罪刑相當原則。
最高法院指出,憲法法庭死刑判決揭示,個案犯罪情節屬於最嚴重情形時,法院量刑時仍
須進一步衡酌行為人是否有再犯類似最嚴重犯罪的高度危險,且無更生教化、 再社會化
的可能,二審判決符合憲法法庭判決意旨。
江女和張男二○一四年赴美留學,請求江父幫忙申請貸款、資助生活費,江父初期答應,
但二○一六年就不再資助,導致兩人在美國就學和生活困難,最終沒獲取學位,心生怨恨
。
江女、張男返國後多次找江父理論,卻屢被拒於門外並報警,謀議動手殺害江父,陸續購
買行凶工具。二○二一年騎車到江父擔任保全的國小埋伏,江女先衝上前抓住父親手臂,
再命張男持鐵鎚重擊頭部,見父親倒下還有聲音,二度叫張男繼續痛打。
江父最終因顱腦損傷出血當場死亡,江女、張男先清理現場血跡,拿塑膠袋套住江父頭部
,還用束帶綁著雙腳,將屍體搬上機車前踏板,途中江父右腳因垂下遭拖行被磨到見骨,
最終載運太平區一處產業道路,丟棄在山溝。
江女、張男未衡量財務,赴美求學時經濟拮据,最終未取得碩士學位,兩人還將一切挫敗
歸責給江女父母,江女殺父後一度還想加害母親未果,泯滅人性。
二審指出,兩人經鑑定認有矯治教化可能性,且犯行未達罪無可逭,國家不應輕易以刑罰
權剝奪兩人生命,因此未判死刑,維持一審判決。最高法院指出,檢察官上訴認為兩人難
以期待教化,均不是合法上訴三審理由,駁回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8271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