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首例逃死!劉志明性侵女師致死改判無期 

作者: lionelteng (LIN)   2024-10-05 13:46:57
台灣司法在民進黨改造之下有夠可悲
這種人渣,不,甚至不配被稱為人
從開始審理到判刑定讞經過十年誒!
他媽這十年只要坐牢而已!
重刑犯他媽在牢裡吃好睡好,三餐有人供應
不用擔心被受害者家屬報復
不用擔心社會輿論,因為過幾天全台灣人都忘了
然後受害者家屬要度過這痛苦的十年才等到判決
判決結果又是不公不義
這種垃圾甚至未來還可以出來繼續害人
法律根本在保障壞人的吧?
現在越來越能理解,為什麼會有人動用私刑
動用私刑不但能夠撫平傷痛
社會輿論也會支持,只有垃圾法官和廢死不會支持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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