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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志明殺害師鐸獎女教師逃死 吳宗憲:不久恐會假釋出獄
上報快訊/林士芬
憲法法庭日前針對死刑釋憲案做出「有條件合憲」判決,引發熱議。近日首例逆轉逃死案出
現,高雄市10年前發生師鐸獎退休女老師遭殺命案,凶手劉志明5度被判死刑,但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昨天更四審改判無期徒刑,並褫奪公權終身。對此,藍委吳宗憲表示,吹響大法官
的還魂咒,免死金牌首次奏效,果不其然,他擔心的事情發生了。
全案起源於2014年劉志明因感情受挫,為了搶車去找分手的女友談判時,竟持鐵鎚擊殺素昧
平生、曾獲師鐸獎的退休女教師,造成被害者頭部頂骨和額骨凹陷,最後粉碎性骨折大量出
血身亡,而過程中他還涉嫌性侵,及搶走皮包內2千元逃逸,最後劉被依強盜殺人罪,5度判
處死刑。
高雄高分院更四審昨天宣判,認定劉有搶奪汽車未遂,但卻未搶劫現金2千元,並審酌他是
隨機、偶發性犯案,而非計畫性為之,不符合公政公約第6條第2項所定「情節最重大之罪」
,首次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需執行至少25年,始能假釋出獄。
對此,吳宗憲表示,這是憲法法庭判決嚴格限縮死刑條件後,首件逆轉逃死的案件,這種峰
迴路轉的結局,是被害者家屬最不願看見的塵埃落定,淚水已流乾,正義無覓處,而對整體
社會而言,令人擔心的事才正要揭開序幕。憲法判決就像「老大哥在看著你」,還有多少法
官能在這樣嚴密的監控下,讓窮凶惡極的被告「死得其所」?
「劉志明在不久的將來就會假釋出獄」,吳宗憲直言,現行無期徒刑本質上其實都是25年的
有期徒刑,根本無法達到嚇阻效果,如同這個案子,被告頂多再坐10幾年牢,就可以聲請假
釋出獄了,這也是為什麼他再三呼籲,應儘速修法將無期徒刑分為三級,增加一級無期徒刑
,被告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二級無期徒刑,服刑滿40年方得假釋,三級無期徒刑即維持現制
。至少讓法官在民進黨政府要求廢死、大法官搞了實質廢死的現實情況下,還有機會判一級
無期徒刑,將泯滅人性的殺人犯永久隔絕於社會之外,以保護善良老百姓的生命安全,並且
幫毀憲亂政的大法官補破網。
對於最高法院說被告非預謀犯罪,吳宗憲認為,他實在無法理解,隨機對路人強盜性侵,甚
至可能在被害人清醒的情況下,咬去其乳頭,並以鐵鎚重擊其頭部,以幾近於凌遲的方式使
被害人痛苦死去,這樣的犯行是偶發或預謀重要嗎?又是什麼樣的經驗法則歸納出,偶發性
犯罪不比預謀性犯罪嚴重?更遑論本質上,偶發性犯罪,更是將人命視為草芥,讓人更加防
不勝防,今天無冤無仇走在路上,也可能無端被殘忍殺害,這難道不比預謀犯罪來的更加令
人膽顫心驚?
吳宗憲提及,踏入社會工作後,常陪著被害人家屬從接辦案件、驗屍、解剖、偵查、起訴,
到最後判刑,將心比心,很能體會那種失去至親肝腸寸斷的痛,所以,我從不認同廢死,更
痛恨許多人總是站在悲劇之外,用一種看戲的態度去要求被害人家屬必須原諒被告,「請告
訴我,正義到底在哪?」
而藍委王鴻薇則表示, 憲法法庭宣告死刑合憲之後,這些不甘心的司法權再度挑釁國家人
民的底線,5度依強盜殺人罪判處死刑的殺人犯殺人犯劉志明,更四審改判劉無期徒刑,最
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全案定讞。換言之,劉正式成為釋憲宣告死刑合憲後,第一個逃死的惡
徒,對被害者家屬與全國人民,敲響了司法公平正義的喪鐘。
王鴻薇認為,這樣罪大惡極的罪犯,歷審認為他犯嚴重之罪,難以期待可教化,但多次被最
高法院撤銷,司法院的意思很清楚,就是不準判他死刑,直到更四審終於有了「廢死自己人
」認為就醫療角度而言,不能完全排除劉志明有更生改善的可能性,而改判無期徒刑,讓他
獲得這張免死金牌。
王鴻薇感慨,憲法法庭雖然宣告死刑合憲,但這些大法官就是要造成實質廢死的效果,如今
這第一位逃死的犯人,恐怕不會是最後一位;她也呼籲,被這群縱容罪犯的大法官,不要以
為可以在學術與執政黨的高塔裡躲著,這個社會永遠不會原諒這些他們以及這些罪犯。(責
任編輯:殷偵維)
備註:
被害家屬崩潰了,
連官逼民反都講出口,中共同路人+1
https://youtu.be/Ntq7kYlKhRE?si=Qy84Hu2laIgMMx2W
廢死法綠人最愛看死者家屬悲憤交加又無可奈何的崩潰樣子了,
再輕描淡寫地說要放下看向未來
加害者劉志明再關十年就要被法綠人放來了
,家屬自己小心安全吧
最高法院:
隨機、偶發性犯行,非計畫性為之
,不符合「情節最重大之罪」。
幹你娘!明白告訴你之後台灣心情不好隨機殺人不會判死
除了這批廢死大法官候選人立法院不能同意外
還要修法憲判字第八號主文
,2028年後若被不同大法官判違憲
,做出解釋的法綠人要關十年以上至無期徒刑
這批意識形態的垃圾對台灣傷害實在太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