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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三立新聞
2.記者署名:
記者劉宇鈞/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柯文哲難逃法網?律師舉「關鍵案例」:政治獻金名義收賄照判有罪
4.完整新聞內文:
京華城弊案持續延燒,包含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威京主席沈慶京、前兵役局長朱亞虎都遭
羈押禁見。律師黃帝穎表示,民眾黨對於政治獻金相關爭議皆稱合法,他特別舉關鍵案例
指出,柯文哲在京華城案以市長公權力介入期間,被告兼任黨主席的民眾黨卻收受威京關
係人政治獻金,已認罪的行賄者如證稱與市長公權力具有對價關係,仍構成違背職務收賄
罪。
黃帝穎今(7)日說,京華城弊案中,時任鼎越董座朱亞虎在羈押裁定認罪行賄,民眾黨
收受威京集團職員七位法定政治獻金上限30萬元,總額超過210萬元,收款期間為台北市
議員應曉薇便當會後至柯市府都發局發出公文前的幾天之內,報載其中人頭捐款五位職員
均已認罪,但民眾黨辯稱是合法「政治獻金」。
黃帝穎提到,北院判決針對陳超明及徐永明均辯稱是政治獻金,仍實質認定金錢與公權力
具有「對價關係」,因此依據「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判決收賄有罪,陳超明判刑七年八月
、徐永明判刑七年四月。
黃帝穎強調,依據最高法院及北院見解,柯文哲在京華城案以市長公權力介入期間,被告
兼任黨主席的民眾黨卻收受威京關係人政治獻金,已認罪的行賄者如證稱與市長公權力具
有「對價關係」,仍構成「違背職務收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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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血淋淋的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