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首例!第1對兩岸同性伴侶「高雄登記結婚

作者: weakerman (戴上耳機躲進世界的角落)   2024-10-08 12:10:27
※ 引述《VB6 (VB)》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ettoday
: 2.記者署名:
: 許宥孺
: 3.完整新聞標題:
: 首例!第1對兩岸同性伴侶「高雄登記結婚」 親友團大陣仗祝賀
我記得異性戀的陸配
要先在對岸有登記結婚
才能在台灣登記吧
不只是陸配
越南、印尼、菲律賓、泰國之類的
好像都要在配偶母國登記
且取得領事館辦事處證明才算
第三地不算耶
基本上就是個防止跨國重婚的機制
為什麼甲婚不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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