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國家四要素 台灣是缺哪一個?

作者: sheng1300905 (sheng)   2024-10-11 09:51:17
※ 引述《Borges (波波波波)》之銘言:
: 國中公民課本就會教的
: 國家四要素
: 領土
: 人民
: 政府
: 主權
: 以前好像都是說我們台灣
: 有領土、有人民、有政府、有主權
: 是一個好棒棒的國家
: 後來聽人討論 我們台灣
: 有領土、有人民、有政府、就是主權被中國打壓
: 所以是一個不完整的國家
: 可是想想不對啊
: 中國雖然打壓我們的國際主權
: 但中國根本實質管理不了台灣
: 台灣的主權根本沒有問題
: 那台灣國家的不完整性是哪來的呢?
: 會不會是
: 有領土、有人民、有主權、可是沒有政府呢?
: 只有用中華民國憲法、中華民國法律的政府
: 而沒有用台灣人自己憲法、自己法律的政府
: 才是我國最大的問題吧?
: (不過有領土、有人民、有主權、卻沒有政府的國家,世界上應該很少吧?)
因為政府把第四項條件寫成主權
國家的定義大都是從"蒙特維多國家權利義務公約"來的
而蒙特維多國家權利義務公約第一條
如果用英文來看
The state as a person of international law should possess the following
qualifications: (a) a permanent population; (b) a defined territory; (c)
government; and (d) capacity to enter into relations with the other states.
作為一個國際法所承認之國家應具備以下資格:
常住人口、界定的領土、政府、與其他國家建立關係的能力
而公民課本是把第四項條件翻成主權
但應該是翻成"與其他國家建立關係的能力"會比較洽當
所以中華民國或是台灣
有沒有第四項條件呢?
看一下邦交國數量吧
而且以邏輯來看
是成為一個被國際法承認的國家要有這四項條件
而不是只要有這四項條件就是一個被國際法承認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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