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以後萬安公子被起訴,
可不可以考量當時連台北地院都無法判定而脫罪呢?
否則一個地院連專業的法規解釋都講不出來真的很落漆
※ 引述《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之銘言
: ※ 引述《zoeapezoo ()》之銘言:
: : 京華城案延燒數月,北檢聲請扣押京華城土地已獲北院核准,北市府10月7日已收到裁
: 定書
: : ,當天也發文北院確定是否可停工?市長蔣萬安今上午受訪被問及是否已收到回文,他
: 強調
: : 市府會依法行政。
: : 北市建管處今表示,下午已收到法院來文,內文指出「來函所詢之系爭土地其上建物是
: 否繼
: : 續動工、動工之限制、範圍等,並非本院裁定之事項,請貴府自行依職權卓處。」
: 白話翻譯:
: 是否要停止施工作業,這全部靠你們(臺北市政府)自己決定,和我們(臺北地方法院)
: 沒有關係。
: 不過誠然來說,行政上的事務與司法脫鉤,這也許是意料中事
: 只是如此的冷酷回應,難免還是會引來一陣遐想...
: 無論如何,現階段球被踢回市政府腳下,因此就看能否在不受到訴願、行政訴訟之疑慮的
: 侵擾下,作出符合公眾利益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