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昭姿指出:「請大家看一下這個片段,黃捷:草案第22條寫到『代理孕母限
: 於有足月懷孕生產經驗,且無重大併發症者』,這是裡面其中一個條件,但是對於
: 這樣一個條件真的有辦法做到知情同意嗎?如果她沒有任何活產的經驗,她沒有真
: 的成功生下小孩的經驗,她有辦法真的知道作為代理孕母可能遇到甚麼情況嗎?」
: 陳昭姿狠批:「Hello?黃委員要不要聽聽自己在講什麼?你自己都念出衛福
我很為黃捷心疼
請大家不要霸凌一個弱女子
我去黃捷臉書看
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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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草案中第22條「限於有足月懷孕生產經驗且無重大併發症者」過於模糊,衛福部應將
法律文字敘述具體,讓代孕行為達到知情且同意。
二、孕母在代孕前的心理、生活狀況等身心評估標準與程序,衛福部必須完整提出,落實
法律規範,而不是草率以空白授權帶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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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見她是站在代孕的角度來看法條
覺得法條寫得不清楚
甚至讓沒資格代孕的會誤會自己有資格
請大家停手網路霸凌
她是真正為代孕發聲的好立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