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蔣萬安宣傳無車日騎YouBike公然違規 交

作者: newAce (四支ACE!)   2024-10-11 21:11:21
道路交通處罰條例很多條文根本就不符合現在社會環境,由其慢車這一區塊:
1.微型電動二輪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電力為主,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不含電池在四十公斤以下或車重含電池在六十公斤以下之二輪車輛。
重點來了,多少非法改裝騎得跟一般機車一樣快,沒有測速設備根本無法舉發。
2.慢車酒駕最高才罰2400,拒測才罰4800,重點拒測還不會記錄成累犯,所以假設我騎微型電動二輪車,我覺得會超過0.25以上我拒測就好啦!根本是法律漏洞。
3.人力腳踏車應該歸類去行人這一塊!跟醫療輔助代步車一樣,這樣才符合大家願意在城市中騎乘,不然另外立一個適合區塊,順便把獸力、人力拉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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