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黃捷反代孕大翻車!陳昭姿電爆質詢瞎

作者: bluewish616 (你猜猜)   2024-10-12 17:16:49
今天看了很多黃捷質詢翻車的影片,笑歸笑也去搜尋一下人工生殖法草案
黃質詢的第22條講的是成為代理孕母的條件,第一項規定要有我國戶籍,每年居住180天
以上且年滿20歲未滿40歲。
第二項(原文):無妊娠未滿三十七週陰道生產、剖腹產或重大併發症之生產經驗。
也就是說不能有早產、剖腹產或重大併發症,
並沒有“足月懷孕生產”這幾個字啊,那黃捷是怎麼理解法條的?
換個角度來看,完全沒有生產經驗自然也就沒有早產、剖腹產的問題。可是衛福部部長又
說要有生產經驗的才可以成為代理孕母,又是從何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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