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還是在金流,照媒體報導的是政治獻金,
就是代表錢不是進柯的戶頭,
可能去民眾黨、眾望基金會等各種地方,
至於申報上的瑕疵,基本上也不是什麼重罪,
所以現在要勾稽到柯有問題,
還是要看這些地方的錢是不是有洗到柯的戶頭,
能把這些金額對得起來基本上就一刀斃命。
但我自己看來,拉政治獻金有錯嗎?
或是說有誰會給對自己不利的政客政治獻金嗎?
就拿高金素梅爭取原住民福利好了,
那這樣丟政治獻金給高金素梅因而領到補助的原住民,
是否也可以視為一種圖利?
如果這樣判下去,不雙標的話到底有多少人要被關。
反正說白了,就算真的有1500萬,
只要沒辦法對價到私人戶頭,我覺得傷害還是有限,
所以現在綠檢應該還是要想辦法去舉證其他錢流進柯私人戶頭,
我想大概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