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不含就壓制!跆拳教練性侵猥褻11女童還拍

作者: RRADA (HIRO)   2024-10-16 10:41:49
1.媒體來源:聯合
2.記者署名:林孟潔
3.完整新聞標題:
不含就壓制!跆拳教練性侵猥褻11女童還拍私密照 判26年定讞
4.完整新聞內文:
已婚呂姓跆拳道道館教練性侵、猥褻11名女童,還拍下數百張不雅照片,年紀最小只有7
歲,法院認定他犯行共有109次,惡性重大,最高法院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判
刑26年定讞。
呂2019年4月起接連性侵2名女童及親吻、猥褻9名女童,首位受害的10歲女童,在道館小
房間內遭性侵和拍攝不雅照,年齡最小的受害女童僅7歲,被害時間最久,長達2年多,期
間被猥褻51次並拍下不雅照;其餘被害人年齡介於12、13歲,被害次數從1次到19次不等
呂一開始辯稱遭誣陷,直到檢警自查扣的手機、電腦內,發現數百張被害女童不雅照,他
才坦承拍照,但狡辯有得到同意。
一名女童曾指出,教練要求嘴對嘴親吻,她心裡覺得不可以這樣,但沒有反抗、不敢拒絕
,教練將生殖器放在她下體外還拍照,她很害怕對方,也有女童被要求含呂的生殖器,反
抗無效還被壓在地上。
新北地院一審審理期間,呂說忘了為何會這樣做,他「不敢回想之前的事情」,一開始只
是比較親近,後來就不知道為何會變成拍攝,他起初否認是因為害怕,刪除照片是因為覺
得不對、怕老婆發現。
法院認為,呂為人師表,卻踐踏家長對他的信任與尊敬,犯後還不認罪,審酌他大學畢業
的智識程度、待扶養2個小孩,依99個引誘使兒童或少年被拍攝猥褻行為電子訊號罪、1個
引誘使少年被拍攝性交行為之電子訊號罪、9個對未滿14歲女子為性交罪判他3百多年徒刑
,但因刑法有期徒刑執行刑不得超過30年,定應執行刑29年6月。
高院二審事實認定與一審有出入,而撤銷原判決,改判26年徒刑;案件上訴,最高法院認
為判決沒有違誤,量刑妥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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