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學霸網紅床戰「姨丈」留13次愛愛筆記

作者: a96385245 (Kalpeny)   2024-10-16 14:44:53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2年度訴字第5728號
訴訟代理人 雷皓明律師
複 代理 人 楊于瑾律師
被 告 許瑜娟
...
被告於112年在美大學畢業,現為研究所學生,尚無正職工作及固定收入,每月僅有父母
提供之生活費美金1,500元,扣除獨自在美生活開銷後,所剩不多,名下價值1,700萬元投
資,則係長輩逐年贈與之股權
...
每月生活費比本魯薪水還高
持有股票本魯可能這輩子都賺不到
本魯是不是該檢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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