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錯就是
最近這幾次修憲啊
簡單講:
1.雙首長制變成總統制 還是個有權無責的總統
2.行政院長原本應該是國會通過才能上任 因此對立法院負責 現在變成總統的幕僚長。
3.國會原本有三個 避免國會獨大
但國民大會廢除 監察委員功能虛化
4.大法官 原本應有總統提名監察委員同意
現在變成單一國會同意。只要掌控立法院就可以
5.人民應該有 選舉 罷免 創制 複決四大權
但也只開放選舉罷免。人民還自以為民主
真的是諷刺
6.兩岸關係 增修條文 看來執政黨也沒在遵守
這幾次修憲 把臺灣憲政修成不成人樣
沒有互相制衡。權力過於集中
反正就是本土政權 麻痺人民 其實亂搞成這樣
那件事是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