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台灣的五權分立是哪一步走錯了

作者: bb10181128 (bb)   2024-10-23 06:12:45
目前權力劃分結果,只有一個單位可以在「行政體系」內依法查核「超思雞蛋案」跟「疫
苗採購案」這種奇怪的羅生門案件。
就是審計體系,他可以依法調閱行政內部的簽核資料,行政單位不得拒絕,內簽不外流,
民意機關基本上是不能看行政單位的內部簽核資料,只能要求提供對外的函、或要求提供
表格資料等,所以常常會看到某某部會或局處用幾張A4紙或幾行字打發立委或議員,讓民
代氣的跳腳又莫可奈何,立法權制衡行政權的方法只有砍預算的權力。
但現在這套制度出現什麼問題呢?審計體系的頭頭是監察院阿!制憲之初本來監察委員還
有民意基礎,但修憲後變成執政黨提名,基本上變成打蒼蠅不打老虎的煎茶體系,一點用
處都沒有。
本來該將「超思」、「疫苗採購」這些奇案攤在陽光下的「監察權」,你覺得有發揮作用
了嗎?
另外應該作為保障公務員權益的考試院,這幾年來也配合當執政黨砍公務員權力的打手,
砍年金砍福利幾乎沒有幫公務員講話。
認真說監考二院廢了也不會怎麽樣,考選部、審計部這些單位還是會在,讓監察使由立法
院選任應該是比較合理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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