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死刑犯可能被釋放?吳宗憲曝:司法院幕

作者: seiya2000 (風見)   2024-10-23 09:25:53
死刑犯可能被釋放?吳宗憲曝:司法院幕僚私下坦承無解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41023000018-260407
00:052024/10/23 中時新聞網 祝潤霖
大法官日前開憲法法庭,宣布死刑部分合憲,引發實質廢死爭議。有立委質疑,37個已經
被判死刑定讞的死刑犯,可能因此被放回社會?國民黨立委吳宗憲直批,法務部長鄭銘謙
迴避回答關鍵問題,這些人若回到無罪推定程序就要放人,羈押最多也15個月,連司法院
幕僚都私下承認跟他坦承這些問題無解。
吳宗憲22日在《大新聞大爆卦》節目表示,他為了要騙人民說,這37個死刑犯,大法官實
質廢死了,但是這37個也不會出來?他為了騙人民這樣子,她竟然可以跟法務部長鄭銘謙
一搭一唱。結果吳思瑤問的問題,跟鄭銘謙回答的東西完全不一樣!吳思瑤問說:這37個
死刑犯現在會不會放出來?鄭銘謙說,他現在收容中...什麼的,跟你扯一大堆,然後:
收容不會計入刑期、所以不會出來...云云。
「但是那天我剛好是會議的主席,所以我很生氣!但是我也沒有罵鄭銘謙,我就問鄭銘謙
:你為什麼沒有回答吳思瑤的問題?」吳宗憲質疑,因為吳思瑤的問題是要問你:這些人
會不會出來?她是要問給人民聽,但你就套好招、騙人民說不會出來?所以自己那時候就
跟鄭銘謙說:你沒有回答吳思瑤的問題,你回答她「她要的答案」而已!之後自己質詢鄭
銘謙的時候,就問到他完全答不出來。
吳宗憲指出,因為這37個死刑犯,在檢察總長非常上訴完畢之後,回歸到普通法院審理,
這些人就會走回「無罪推定」的程序了!那無罪推定中的話,法院不讓他回去,只有一個
辦法,就是把他羈押!但是我國的羈押,《刑事訴訟法》第101跟101-1條,他就只有那幾
個條件能夠羈押。
「不符合這幾個條件的話,是不能羈押!」吳宗憲強調,自己今天看這37個死刑犯,幾乎
都不符合這些條件!那不是就是回到普通法院審理之後,你人就押不了了?就算你法官願
意裁定羈押好了,最長也只能押15個月:羈押3個月、延押12個月,走完之後,人還是得
放!
吳宗憲直言,結果大法官(釋憲結果)又要求要精神鑑定、要什麼鑑定,15個月根本走不
完!「所以在判無期徒刑的時候,人就放掉了!」還沒判,人就放掉了;判了以後,他們
又可以申請假釋,又可以回歸到社會。所以這些東西就是,大法官也都沒想到這個問題;
大法官只是在他的宣判文字裡說:大家要注意羈押的問題。但是他們根本搞不清楚,這些
人根本不能押!這鄭銘謙不會不懂,司法院秘書長、法官也不會不懂。
吳宗憲提到,在場有很多司法院的幕僚,都是法官、檢察官,自己幾乎都認識,還包括自
己在檢察官實習時候的指導老師,自己就說如果講錯了當場反駁都可以,但是大家都講不
出話來。甚至有幾個回家之後,晚上打電話給自己,說:你講的這幾個問題,真的是無解

死刑犯都是可教化,在獄中也好好反省了,讓他們回歸社會有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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