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查無一槍斃命證據 下周延押柯文哲

作者: guanquan   2024-10-23 17:17:22
※ 引述《pudding86200 (貓頭鷹咕咕)》之銘言:
: 為什麼民進黨可以一直買到PTT帳號來用假消息來洗腦人
: 真的不懂
: 京華城案的容積獎勵規定寫在哪裡?
: 回到京華城案。京華城案是用《都市計劃法》第24條,由土地權利關係人自行擬定或變

: 細部計畫,提出申請,然後台北市政府依同法第23條辦理。台北市政府辦理時,又跟據

: 台北市都市計劃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在擬定細部計畫時,決定為該地區規定特殊的

: 積獎勵規定。
: 台北市政府公告的京華城區域細部計畫書第16頁,對該區域的細部計畫,詳細規定新的

: 積獎勵規定:「(四)符合下列各該規定之一,其各該規定得分別給予獎勵,但合計獎勵

: 容積不得超過基準容積百分之二十,且依本計畫或相關法令申請之容積獎勵加計其他獎

: 或容積移轉後,以基準容積百分之五十為上限。1. 韌性城市貢獻獎勵:......。2.智

: 城市貢獻獎勵:......3. 宜居城市貢獻獎勵:......」
: 從這個細部計畫的規定方式,顯示台北市政府的作法是,其並沒有在《台北市都市計劃

: 行自治條例》規定通案的容積獎勵規定,而是在個別的細部計畫中,規定該細部計畫的

: 積獎勵規定。
: 問題就在於,台北市政府有沒有這個權力在細部計畫中「規定」容積獎勵?
: 台北市政府有沒有權力自己規定容積獎勵?
: 台北市政府的《台北市都市計劃施行自治條例》中,沒有像內政部和其他直轄市(例如

: 雄市)一樣,把容積獎勵的細節寫在施行細則中。台北市只有在《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

: 制自治條例》,對「提供公共開放空間」此種情況明訂通案的容積獎勵,對於其他縣市

: 可援引的五種容積獎勵事由,台北市政府卻沒有通案規定。
: 但是,我們卻不能說,台北市政府沒有權力對個別「非都更案」給予容積獎勵。
: 一方面,都市計畫法第39條、85條母法,本來就有授權台北市這個直轄市有權力自己訂

: 積率(包括容積獎勵)。
: 二方面,台北市因該授權所制定的《台北市都市計劃施行自治條例》,在第25條所採取

: 方式是,「(台北)市政府認為土地有合理使用之必要時,得擬定細部計畫規定地區內

: 地及建築物之.....容積率」。也就是說,台北市有權在細部計畫中「規定」容積率,

: 括容積獎勵。
: 台北市政府針對「非都更案」,與其他縣市雖然有不同作法,但從法令上來看,不能說

: 北市政府違反了《台北市都市計劃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也不能說台北市政府沒有法

: 依據。
: 監察院為何認為台北市政府違反法令?
: 監察院認為,既然台北市政府只有在《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79條以下

: 「提供公共開放空間」明訂通案的容積獎勵,此外並沒有對其他縣市常見的五種事由規

: 通案的容積獎勵規定。所以監察院認為,台北市政府不能為京華城創造個案的三種容積

: 勵規定。
: 問題在於,一方面,其他縣市都有規定,對於非都更案,可以用五種常見的容積獎勵規

: 。
: 二方面,《台北市都市計劃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所設計的方式與其他縣市不同。該條

: 定台北市政府有權在某地域的細部計畫中,規定該區域的容積率,包括容積獎勵方式。

: 是《都市計劃法》第39條、第85條的授權,且此《台北市都市計劃施行自治條例》也有

: 行政院備案。
: 監察院在調查報告與糾正文中,並沒有討論《台北市都市計劃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

: 示監察院不認為第25條是其法令依據。或許監察院認為第25條這種作法,違背了《都市

: 劃法》希望直接在施行細則中規定的意旨,不該「再轉授權」到細部計畫中去規定。但

: 察院沒有明確指責這種方式不對。且這種方式是否真的不對,還有得爭論。
: 資料來源
: https://tinyurl.com/48w2jm79
: 到底哪邊違反都市計畫法第24條
: 可以說明一下嗎?
雜草是不是都文盲不會讀法條?
都計法第24條規定自行擬定細部計畫必須「配合當地分區發展計劃」。京華城案配合什麼
當地分區發展計劃了?
退萬步言,就算假設符合自行擬定細部計畫,仍然還是必須遵守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審議原
則第八條之限制,不得自行創設容積獎勵啊!
另外你們常說監察院不是法院,糾正文算個屁。那你引用某個教授的文章難道他是法官,
他的意見就比法院還大嗎XD
: 不要散布完假消息就跑
: 到底要買多少假帳號 要散布多少假消息
: 真的以為上PTT的人都不會查證嗎?
: ※ 引述《guanquan ()》之銘言:
: : iu
: : 竟
: : 認
: : 第一,法院有引用監察院糾正文說明京華城容積獎勵違反都市計畫法第24條及都市計

: : 部計畫審議原則第八條規定。
: : 第二,時任都發局長林洲民多次提醒柯文哲稱京華城容積獎勵無法律依據,足認柯明

: : 法。
: : 但我知道你們雜草還是會繼續喊沒證據XD 這已經近乎宗教信仰了,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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