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性別工作平等法違憲了吧☹

作者: dean1990 (狄恩院長)   2024-10-25 13:10:29
如標題。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5條第2項:
前項性別平等工作會應置委員五人至十一人,任期二年,由具備勞工事務、性別問題之相
關學識經驗或法律專業人士擔任之;其中經勞工團體、性別團體推薦之委員各二人;女性
委員人數應占全體委員人數二分之一以上;政府機關代表不得逾全體委員人數三分之一。
欸欸,這是赤裸裸的明目張膽的歧視啊!
為什麼女性要占1/2以上!
那男性呢?怎麼沒保障男性席次!
跨性別者呢?跨性別者的聲音在哪裡!
這已經很明顯違憲了吧!
怎麼到現在還沒人聲請釋憲呢!
有迷有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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