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國會改革法案 憲法法庭判決部分違憲

作者: labo1232002 (達倫↘A-lun)   2024-10-25 15: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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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中時
2.記者署名:
林偉信
3.完整新聞標題:
國會改革法案 憲法法庭判決部分違憲
4.完整新聞內文:
總統府等4個憲政機關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43條、《刑法》141條之1,共44條法律
聲請釋憲,內容關於聽取總統國情報告、聽取行政院官員報告與質詢、人事同意權、調查
權及聽證會、藐視國會罪等五項,憲法法庭今(25)日判決部分違憲。
違憲部分包括,立法院聽取總統國情報告時,無指定國情報告內容之權,亦無就其國情報
告內容,對總統為詢問、要求總統答復,或要求總統聽取其建言之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第15條之1第2項、第3項、第15條之2第1項規定,及同條第2項關於「就其職權相關之國家
大政方針及重要政策議題」規定部分,暨第15條之4規定,其立法均逾越立法院憲法職權
範圍,牴觸憲法權力分立原則,均自本判決宣示之日起,失其效力。
國會改革法案中遭憲法法庭凍結的13條法律規定,總統須到立院進行國情報告且立委可提
問,立委對行政院院長及各部會首長可質詢、對方不得反質詢,NCC及考試委員、大法官
等被提名人,立委可進行實質人事審查,國會有調查權及可舉行聽證會。
另刑法141條之1的藐視國會罪,規定公務員在立院聽證或受質詢時,就其所知重要關係事
項為虛偽陳述者,處1年以下徒刑、拘役或20萬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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