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判決本身明顯就違憲了
不管是三權分立還是五權分立的觀念
都是立法權代替人民監督行政權
這是所有民主國家的基本觀念
大法官這種宣判 明顯違反一般人對權力分立概念的理解
更不可能合乎我國憲法民主精神
這判決本身就違憲的 很離譜
我認為在野黨應該要大動作抗議大法官了
廢除大法官都不為過 也不用什麼改席次了
直接廢除這任大法官 或乾脆廢除大法官制度
執政黨所作所為處處都不守法 在野黨也不用守法了
※ 引述《weapon8520 (baotsun)》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ETtoday新聞雲
: 2.記者署名:
: ※吳銘峯
: 3.完整新聞標題:
: ※ 快訊/國會擴權釋憲案憲法法庭宣判 大部分條文被遭宣告違憲
: 4.完整新聞內文:
: ※https://imgur.com/SWPTuRV
: ▲憲法法庭開庭審理國會改革釋憲案,判決大部分條文違憲。(圖/翻攝司法院網頁)
: 司法院憲法法庭審理國會改革釋憲案,今下午3時作出判決。引起爭議的「總統國情報告
: 及答詢」、「反質詢」、「藐視國會罪」、「國會調查權中有關法人或私人裁罰」、「考
: 試委員、通傳會委員等人事同意權」、「國會聽證權」等等,大法官認為牴觸權力分立、
: 責任政治等原則,全都宣告違憲。
: 立法院於5月28日三讀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與《刑法》部分修正條文,外界統稱「
: 國會改革」相關法案,總統賴清德於6月24日簽署公布,法案於6月26日正式生效。但法案
: 投票表決過程中,充滿爭議,法案公布後,也引發許多中央政府機關的不滿。法案生效當
: 天,民進黨立院黨團就向憲法法庭提出聲請,之後總統府、行政院、監察院也陸續聲請釋
: 憲,並請求憲法法庭作出暫時處分。憲法法庭將4個機關的聲請案併案審理。
: 憲法法庭7月間就針對本案暫時處分部分開庭,並於7月19日作出裁定。暫時處分裁定內容
: 指出,包含「總統國情報告及答詢」、「反質詢」、「藐視國會罪」、「國會調查權中有
: 關法人或私人裁罰」、「考試委員、通傳會委員等人事同意權」、「國會聽證權」等條文
: ,因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又對責任政治等重大公益有難以回復之虞,故宣告自即日起
: 暫停適用。
: 之後大法官於8月初針對本案部分實質審理,並召開言詞辯論庭。當天針對「立法程序」
: 、「聽取總統國情報告」、「人事同意權」、「調查權行使」、「聽證權」等部分,分別
: 進行辯論。
: 全案於25日宣判,基於附隨程序不能違背主要案件認定的原理,大法官在7月間暫時處分
: 時的心證,確實與本案宣判心證一致,仍認定大部分的條文因為牴觸權力分立、責任政治
: 等憲法原理原則,因此宣告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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