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ouchAgain (謝謝)》之銘言:
: 這個判決本身明顯就違憲了
: 不管是三權分立還是五權分立的觀念
: 都是立法權代替人民監督行政權
: 這是所有民主國家的基本觀念
: 大法官這種宣判 明顯違反一般人對權力分立概念的理解
: 更不可能合乎我國憲法民主精神
: 這判決本身就違憲的 很離譜
: 我認為在野黨應該要大動作抗議大法官了
: 廢除大法官都不為過 也不用什麼改席次了
: 直接廢除這任大法官 或乾脆廢除大法官制度
: 執政黨所作所為處處都不守法 在野黨也不用守法了
: 當你守的法已經不是法了 還守什麼鬼
因為是釋憲案,等同憲法
這樣的結論跟現況,我可以肯定的說,立法院將只剩下幫行政院立法的功能
因為立法院立的法律,行政院可以完全不編列預算去執行(等同無效)
立法院沒通過預算案,預算可以依循去年的預算持續動支
立法院的質詢,被質詢者沒有一定要前來,也沒有一定要回答,更沒有一定要據實回答
那請問,我國行政權還剩下什麼東西能夠制衡?!?!
即使司法院超然中立,也屬被動單位,檢察機關就行政院底下啊
我國民主制衡蕩然無存
大家就乖乖四年打一次選戰,四年易幟一次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