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eymar (內馬爾)》之銘言:
: 這次憲法法庭的判決結果真的是創下全世界憲政史上的笑話
: 基本上就是承認立法院的的強化人事同意權,聽證調查權
: 但是完全沒有任何罰則,不要說刑法,連行政罰緩都違憲 (585還說可以罰緩)
你這樣講的不精準.
如果有看會後記者會,那憲法法庭就留下朝野政爭的伏筆。
會後記者會說,對於官員和一般人民被要出席證言時,如果官員或是一般人民不出席?
那立法院是有權提出罰緩的。
但是好笑的是,就這次國會改革法案的相關的處罰條文都被以違憲砍掉了。
所以等於要立法院再提出修法,針對出席證言的部份再依細項提出立法。
只能說大法官根本就不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