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用啦,台灣法律早就被民進黨玩壞了
我每週幾乎都會路過新店慈濟後面的麥當勞
有誰還記得王秉華可以在大醫院後面,開車三分鐘不到的地方,捅死一個身體健康的路人
一審死刑,二審、三審無期徒刑,四五十歲就有機會假釋出獄,然後呢?沒有殺到官家都沒事啦,殺一兩個不會死刑
真的判了也不會執行,犯罪為所欲為,有黨證運毒都沒罪
※ 引述《lufuyu00 (nymph)》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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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贊成死刑嗎? 高市警局長、17分局長「全部舉手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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