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這份里程碑式的憲法判決出爐後,有7位大法官在31日要卸任,
也就是說現任大法官會剩下8位。
如果藍白不同意賴神提名的大法官,讓大法官一直保持8位,會有什麼影響嗎?
按照目前的憲法訴訟法,8位大法官還是可以作成憲法裁判。
但如果再配合修正憲法訴訟法,改成要憲法明定的15位大法官三分之二出席,
三分之二同意才能作成判決,那8位大法官就無法作成憲法裁判。
新的憲法訴訟法公布施行後,除非被憲法法庭暫時處分,否則就是有效的法律。
而剩下的8位大法官,按照新的憲法訴訟法不能作成決議,
也就不能宣告新的憲法訴訟法違憲或下暫時處分。
這樣憲法法庭是不是就廢掉啦?有沒有掛?